多设“路标”不设“路障” 青海组建民营经济发展局
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,这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原则。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、车之两轮,相互依存、缺一不可。以改革之力完善法治,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,更好发挥法治在排除改革阻力、巩固改革成果中的积极作用,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,才能推动改革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。“凡法事者,操持不可以不正。”公平正义是法治的生命线,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出发点和落脚点。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平等保护全体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,不能搞选择性执法,更不能搞法外开恩。